12月6日,福建发改委印发《加快推进福建省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其中提出:
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覆盖、快慢互补、智能开放、便捷高效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17万个以上,构建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满足全省约120万辆电动汽车的出行充电需求。至2030年,全面建成在各设区市通达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福州、厦门经营性停车场具备规范充电条件的车位比例力争超过城市注册电动汽车比例,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
加强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设施“乡乡全覆盖”。积极推动优先在福州、泉州、厦门等电动汽车保有量规模较大的设区市县级城市城区,建设公共直流快充站。推进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和欠发达老区苏区县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公共充电设施体系。
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光储充(换)检”充电基础设施200个。对配置储能电池系统额定容量达到800千瓦时以上,充电桩达到16根以上,单枪最大输出180千瓦以上的“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