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沣东数字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一期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以2**2-6**203-04-01-9**67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临三桥宜家家居、南临阿房四路、西临皂河、东临宜家南路。
2.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87.23平方米,拟建产业办公综合楼、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具体以实际规划总平审批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实施阶段至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服务。
2.4项目投资总额:1**000万元,本次招标估算额311.6万元。
2.5计划工期:65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xi***.***g***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式
5.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
5.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3年5月30日00时00**************(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3年6月5日0时0************(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投标确认,并于2**3年6月15日09时30*************(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3年6月15日09时30分,*************(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
9.2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9.3 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与“**********(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