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2] 34号)有关规定,经*************申请并承诺,2**3年5月30日我局对该公司日产20万只储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将环评审批决定及该公司提交的承诺书、环评文件予以公告(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股室: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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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规划的落实,新能源电池的需求迅速增长,将 极大的推动锂电池市场的快速发展。因此,安徽中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 投资 1**00 万元建设“日产 20 万只储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 目系租赁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科技四路与创新二路交口高新创业园 一期 B8 厂房作为生产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名录》(2**1 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1 年 版)常见问题解答等有关规定,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应按照名录“三十 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 77、电池制造 384”相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系租赁产业园科技四路与创新二路交口高新创业园一期 B8 厂房东
1F~4F 为生产场所,租赁建筑面积 4**8.63m2,主要购置搅拌机、涂布机、
对辊机、制片机、分条机、注液机、卷绕机、装配一体机、化成分容柜、烘
烤一体机等生产设备,可形成日产 20 万只锰酸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