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428
项目名称: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项目观测系统建设专业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2.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绝对重力仪设备
数量:1套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绝对重力仪1套。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宽频带地震计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宽频带地震计、加速度计、井下宽频带地震计、井下宽频带地震计安装涉及摆线及配件等其他、宽频带地震计(小型一体式)、烈度计、六通道数采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北斗接收机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气象仪(北斗接收机)、气象三要素观测仪、扼流圈天线、北斗接收机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水位仪、水温仪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1**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地应变仪(钻孔体积、新钻井)、水位电子测钟、便携式电子水位计、便携式高精度温度计、流量计、水位仪、水温仪。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相对连续重力仪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倾斜仪(洞体摆式)、倾斜仪(洞体水管)、地应变仪(洞体伸缩)、相对连续重力仪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便携式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3**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便携式PH计、便携式测汞仪、便携式电导率仪、便携式氦分析仪、便携式离子色谱仪、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测氡仪(人工)、超纯水机、纯水仪、实验室色谱分析组件(含万分之一天平、移液枪、超声清洗机等)、水的氢氧同位素分析仪、地球化学分析辅助设备、流速计、高精度标准测氡仪、高精度水汞仪、井下电视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寻北仪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寻北仪、异常核实通用装备包、便携式振动测量仪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磁通门磁力仪、磁通门经纬仪等设备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电磁背景干扰测试仪、电缆故障综合测试仪、地电场仪、地电阻率仪、磁通门磁力仪、磁通门经纬仪、感应式磁力仪、质子磁力仪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九
标项名称: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实验室)等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含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实验室)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2,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3,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完成软硬件调试和25个台站的设备安装测试以及验收;标项4,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5,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6,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7,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8,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标项9,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9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以及验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标项5、标项6、标项7、标项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4年04月30日 至 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ps***://***w***w.zc***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4年05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ps***://***w***w.zc***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2)8号)已分别于2**2年1月29日、2**2年2月1日和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