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4-ZB1350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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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 |
质量承诺 |
工期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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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海德热工有限公司 |
1330000.00 |
满足招标要求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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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通研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393000.00 |
合格 |
满足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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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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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海德热工有限公司 |
赵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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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通研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王治国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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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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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海德热工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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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通研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如有异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771-31****7,1893471**** **邮件:131-60****7@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招投标**(http://eb.c**********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招投标**(http://eb.c**********m.cn)和**招标投标公共****(http://www.cebpub*******.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1805719****。
本招标项目的上级监督部门为:中铝智能法律合规部,联系电话:0571-26****59,联系邮箱:ly***@c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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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服:150006879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