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辽宁国测黄金**有限公司凤城新岭银铅锌矿采矿权转让信息公示如下:
一、转让人
名称:辽宁国测黄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栾辉
场所:辽宁省凤城市青城子镇林家村四组尖山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1431087P
二、受让人
名称:凤城市鑫汇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善德
场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82MAEM9N4C8D
三、转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辽宁国测黄金**有限公司凤城新岭银铅锌矿
采矿许可证号:C2100-00****12421-01****6
采矿矿种:42202 银矿
发证机关:辽宁省自然***
有效期限:2021年12月13日—2030年05月13日
地理位置:凤城市
开采范围:面积0.4607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开采标高: 581.7000000米至 67.0000000米
资源储量情况:保有银金属量121081.32公斤;铅金属量21467.19吨;锌金属量23951.12吨。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13000 万元
转让方式:出售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26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辽宁省自然***(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62****97、62789098,传真:024-62****00。
六、其他内容
本公示在辽宁省自然***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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