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5日
一、评标情况
(01)河南能源**有限公司清产核资项目(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投标报价:1360000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产核资工作结束,要求中标进场后40日内出具合格专项审计报告;
中标候选人第2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投标报价:1500000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产核资工作结束,要求中标进场后40个自然日内出具合格专项审计报告;
中标候选人第3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投标报价:1245000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产核资工作结束,要求中标进场后40个自然日内出具合格专项审计报告;
中标候选人第4名: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1475000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产核资工作结束,要求中标进场后40个自然日内出具合格专项审计报告;
中标候选人第5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投标报价:1364000元,**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清产核资工作结束,要求中标进场后40日内出具合格专项审计报告;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的项目负责人:张宏敏,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的项目负责人:周国方,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的项目负责人:郑建利,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薛猛,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的项目负责人:范金池,满足招标要求;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郑州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371-60****13,**邮件:zy***@16***.com。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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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能源**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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