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3〕6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4〕24号)《福建省自然***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协议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5〕30号)等有关规定,现拟将协议出让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罗卜岭空白区A采矿权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福建省自然***
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二、受让人
名称:紫金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7987632G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罗卜岭铜矿空白区A(拟探转采)
开采矿种:32006 铜矿
开采规模: 900万吨/年
地理位置:龙岩市上杭县才溪镇
面积:0.022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 1 | 2787409.46 | 39442099.44 | ||
| 2 | 2787594.09 | 39442100.23 | ||
| 3 | 2788788.30 | 39443505.16 | ||
| 4 | 2787593.97 | 39442128.23 | ||
| 5 | 2787409.34 | 39442127.44 | ||
| * | +1**5 | -450 | 1 | 1 |
开采标高: 1**5.0米至 -450.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3〕6号)、《福建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政办〔2**4〕24号)、《福建省自然***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协议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5〕30号),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地质工作已达到设立采矿权条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规定的情形。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自然***矿权处提出。联系电话:0591-87****26 本公示在 福建省自然***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本公示在福建省自然***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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