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311-00****7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上半年境内经济责任审计、长江大保护项目专项审计和新能源大基地项目专项审计**项目已批准实施,实施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人为**长江三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作地点主要在武汉、宜昌、福州、成都、拉萨等审计项目所在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置3个标段,其中:
标段一:2024年上半年境内经济责任审计。
主要包括**长江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长江电力经责审计)、长江三峡**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福建能投经责审计)、三峡**西藏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西藏能投经责审计),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上述三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责审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预计为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项目现场审计时间合计预计150个工作日(长江电力经责审计预计60个工作日,福建能投经责审计预计45个工作日,西藏能投经责审计预计45个工作日,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标段二:2024年长江大保护项目专项审计。
主要是选定区域对长江大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1日到2024年4月30日,项目现场审计时间预计60天(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标段三:2024年新能源大基地项目专项审计
主要是对第一批新能源大基地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任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预计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项目现场审计时间预计60天(具体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招标人要求,三个标段投标人均应及时完成审计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在整改检查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资料归档和审计**合同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担过以下企业或单位委托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业绩不少于5项:①国家部委行署或其直管企业总部;②中管企业总部或其二级子企业;③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总部或省属厅局级单位。(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隶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自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担过以下企业或单位委托的工程审计业绩不少于5项:①国家部委行署或其直管企业总部;②中管企业总部或其二级子企业;③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总部或省属厅局级单位。(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隶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标段一:拟任现场负责人(需全程参加,下同)3名,均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以下企业或单位委托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业绩不少于3项:①国家部委行署或其直管企业总部;②中管企业总部或其二级子企业;③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总部或省属厅局级单位。(一项业绩只能归属于一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隶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标段二、标段三:拟任现场负责人(需全程参加,下同)1名,须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2018年以来(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以下企业或单位委托的工程审计业绩不少于3项:①国家部委行署或其直管企业总部;②中管企业总部或其二级子企业;③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总部或省属厅局级单位。(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隶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备注:投标人和拟任现场负责人2018年以来承担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或2018年1月1日前签订合同但在2018年1月1日后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项目。其中2018年1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与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版审计报告(合同协议书:至少提供合同封面、双方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以及项目负责人名单页;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版审计报告:至少提供封面页、带签发日期的委托方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经营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长江三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3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7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版,每标段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新********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新********费发票将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发票。**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长江三峡**有限公司新******(网址:https://eps.c*****m.cn/,以下简称“新**”,**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4.3.1针对已在旧** (http://epp.c******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
注册旧**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执线处理;
4.3.2针对未在旧**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投标用户。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投标人缴纳的中标**费、招标文件及********费(如有)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费、招标文件及********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钥匙)。新**CA**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m.cn,**热线:010-5851 5**1/400 9**7 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办理的CA**钥匙不适用于新**,须按新**要求重新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投标公共****(http://www.c************.com)、**长江三峡**有限公司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8. ******供应商操作流程
投标人可在新**首页帮助中心自行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了解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新**(网址:https://eps.c*****m.cn/)首页“帮助中心”栏目。或咨询新****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线客服:点击新**首页【在线客服】按钮进行咨询。
9. 特别提示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请投标人优先选择**邮件方式进行联系。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审计部。
联系方式:027-85****33
| 请先入网申请再查看项目跟进 |
| 客服:1500068799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