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出让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规则》(自然资规〔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延边州公共****中心对《吉林省龙井市延东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评价》探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
场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19号
二、矿业权****
名称:吉林省公共****一体化**
场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龙井市延东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查评价
勘查矿种:97010 矿泉水
地理位置: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东盛涌镇延东村
面积:0.6461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29°31'34.152" | 42°48'24.086" |
| 2 | 129°32'09.800" | 42°48'23.921" |
| 3 | 129°32'09.574" | 42°47'57.673" |
| 4 | 129°31'33.930" | 42°47'57.838" |
| 5 | 0 | 0 |
| 1 | 129°32'00.816" | 42°48'12.401" |
| 2 | 129°31'56.415" | 42°48'12.421" |
| 3 | 129°31'56.387" | 42°48'09.181" |
| 4 | 129°32'00.788" | 42°48'09.160" |
| 10 | -1 | 0 |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3.2**5万元
出让收益率:3.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网站www.*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05月15日
网上**: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请登录http://www.g***********v.cn查阅《关于吉林省公共******CA数字证书的使用说明》,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 http://139.2*****4.77/PSPBidder/memberLogi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电话: 0431-85****88 CA**咨询QQ:800805008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4月08日—2026年05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挂牌**活动。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出让人和**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探矿权挂牌出让风险,应当自行前往实地踏查(现场踏查费用自理),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成为探矿权人后,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九、对**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向出让人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挂牌竞价结束后,要求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符合规定的资金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万元)、“信用**”网站www.*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记录、网上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证书、成交通知书等到吉林省公共****中心(吉林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前往**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皆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机构留加盖竞得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资金证明原件。 (2)挂牌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3)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吉林省公共****中心(吉林省****中心)矿业权**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行政审批办。 联 系 人:于涛 李云 联系电话:0431-81****18 0433-29****2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站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然***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一体化****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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