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作为一种柔性电力调节资源,在全球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低碳转型进程中,具备长期的、正向的、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在新能源消纳、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提升电网系统灵活性稳定性等方面具有多种作用,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领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09 号)等相关部署,引导沈阳储能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在技术创新体系、产业化应用、规模化发展、政策体系构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打造千亿级储能之都,依据沈阳市“十四五”能源、电力、可再生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等规划要求,重点明确未来一段时期沈阳储能发展规模与布局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 2024-2030 年,以2024-2025年为近期,中远期到 20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