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率、处 置量、处置率、贮存量等信息;
2.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 5 的行业及其相关信息;
3.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 5 的种类及其产生量、综 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参照国家 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统计;
4.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情况,包括转移种类、转移量及转 移目的等(处置、贮存或利用);
5.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设施状况,包括设施所属单位名 称、利用废物种类、利用产品名称、设计利用能力、实际利用情况 等信息;
6.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状况,包括设施所属单位名 称、处置场类型、处置废物种类、设计处置能力、实际处置情况等; 对于填埋设施,需公布使用年限及预期关闭时间。
(二)危险废物
1.本市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产生量、利用量、利用率、处 置量、处置率、贮存量等信息,其中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处置量、 无害化处置率等信息; 2.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 5 的行业及其相关信息;
3.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 5 的种类及其产生量、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等信息,危险废物可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 统计;
4.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总体情况;
5.本市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信息,包括单 位名称,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和能力,实 际收集、利用、处置、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总体情况,其中 医疗废物核准处置能力及实际处置情况;
6.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和 数量的总体情况;
7.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包括设施所属单位名称、处置设 施类型、处置废物种类、设计处置能力、实际处置情况等;对于填 埋设施,需公布使用年限及预期关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