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 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重点产业链链长牵头单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人民政府,链长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链主”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暨制造业振兴升级大会精神,着力统筹用好产业链工作抓手,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省链长办制定了《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2024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12日
山西省重点产业链“链长制”2024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暨制造业振兴升级大会精神,着力统筹用好产业链工作抓手,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进目标
围绕重点产业链建链补链延链强链,优化制度体系,细化发展路径,强化服务支撑,力争到2024年底,产业链企业突破700家,整体营收突破7000亿元,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年度任务
(一)完善链长制工作机制。全力推行“政府+链主+园区”招商、“重大项目+链长+属地”共建、“链主+链核+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链长牵头单位+园区”锻造、“产业链+专家”智库、“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等“六种模式”,链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推动产业链提质升级。着力强化精准性政策、系统性规划、协同性发展、关键性技术等“四项支撑”,推动“链主 ”企业 “以大带小”、链上企业“以小托大”,持续开展产业链配套签约活动,打造密切协作、高效协同、一体联动的产业链发展生态。
三、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行 “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模式。省链长办会同省商务厅、省投促局,制定出台《山西省重点产业链“政府+园区+链主”招商工作方案》,向全部16条省级重点产业链推行“政府+链主+园区”招商。各链长牵头单位研提牵头产业链招商引资重点承载示范开发区建议名单并报省链长办,省链长办会同综改示范区、各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省投促局研究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综改示范区、各市人民政府要协同相关产业链招商引资重点承载示范开发区和“链主”企业,制定产业链“政府+链主+园区”招商方案,明确年度招商目标,锚定产业链领军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灵活开展产业链“链主招”和“招链主”精准招商;各“链主”企业发挥行业优势,协同属地政府确定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侧重引进关键配套项目,促进产业集聚。2024年一季度,在明确每条产业链要明确重点招商引资承载示范开发区的基础上,印发《山西省重点产业链“政府+链主+园区”招商工作方案》;年底前,力争每个招商引资承载示范开发区至少形成2个以上招商落地项目,综改示范区、各市分别形成10个以上产业链招商落地项目。(责任单位:省链长办、省商务厅、省投促局、各链长牵头单位、综改示范区、各市政府、各“链主”企业)
(二)建立推行产业链“重大项目+链长+属地”共建模式。各链长牵头单位要会同项目属地市政府编制本产业链年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清单,按“谋划类(对接洽谈中)、储备类(已签约未开工或前期阶段)、实施类(开工建设中,含新建类、续建类)”梳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推进;要在各产业链亿元重点项目清单基础上,为每条产业链梳理1-2个牵引性带动性强的示范性项目,请示本产业链链长推动项目实施,及时协调解决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题。项目属地政府要强化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紧扣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系统做好监测调度、动态管理、包联服务,推动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产业链项目投产见效。2024年,各链长牵头单位围绕相关项目,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定期赴地市开展入企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季度,对相关项目进行梳理,对补短板、强弱项,优先推荐纳入产业链资金申报项目储备库;年底前,力争在5条以上的省级重点产业链探索形成“项目+链长+属地”共建示范,亿元以上省重点产业链项目达到150个。(责任单位:各链长牵头单位、综改示范区、各市政府)
(三)深度实施产业链“链主+链核+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模式。省链长办会同链长牵头单位,实施“链主”企业一年一评、“链核”半年一评、链上企业按季动态更新机制;各链长牵头单位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深化“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合作,建立“链主”企业牵头,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参与的产业链协作联合体,重点推动“专精特新”企业融入“链主”企业协作配套链条,促进联合体内企业在技术攻关、产销对接、资金融通、标准制定、企业管理、平台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深入合作。相关“链主”企业要由主要负责人挂帅,“清单制+责任制”制定本产业链详细规划、任务书和年度任务表。2024年一季度,要加大对企业宣贯力度;二季度,要印发申报通知;三季度,要完成“链主”企业遴选认定工作;年底前,力争省级重点产业链企业突破45家,链上企业突破700家,5条以上的产业链形成协作联合体试点示范,并向16条产业链推行。(责任单位:省链长办、各链长牵头单位、各“链主”企业、各有关单位)
(四)健全完善产业链“链长牵头单位+园区”锻造模式。强化链长牵头单位与园区常态化合作,链长牵头单位指导“链主”企业属地市、县、园区融入全省产业链布局,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县、园区集中资源力量推进本区域产业链项目建设、企业培育、招商引资等工作。2024年,各链长牵头单位和有关园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日常工作对接;年底前,力争在有条件的5条以上重点产业链形成“链长牵头单位+园区”锻造示范。(责任单位:综改示范区、各市人民政府、各链长牵头单位、各有关园区)
(五)建立推行“产业链+专家”智库模式。省链长办会同各链长牵头单位、各“链主”企业建立产业链专家咨询组,各链长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专家在推动产业链发展中的决策咨询和参谋智库作用,支撑有关部门和企业,跟踪分析国内外经济与产业发展动态趋势,研究有关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全局性问题、为产业经济、技术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支持各“链主”企业利用产业链培育资金开展专家咨询服务,鼓励专家与产业链“链主”企业、骨干企业“柔性结对”,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发展和规划提供全方位服务。2024年一季度,省链长办公布专家咨询组名单;2024年全年,各链长牵头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专家咨询对接活动,并视情况形成相关专家建议报告。(责任单位:各链长牵头单位、各“链主”企业)
(六)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模式。探索开展基金大招商、招大商,鼓励“链主”企业与产业基金深化资本合作,立足本行业领域发展情况,为产业链基金重大项目投资提供具体方向和准确信息,引领产业链提能升级。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产业基金的配套资源,打造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发展生态。2024年底前,力争推动产业基金在省级重点产业链上发挥引导带动效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山西金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强化重点产业链精准性政策支撑。省链长办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产业链支持政策成效评估,加大对产业链企业和项目效益指标考量,不断完善产业链相关支持政策。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链主”企业招商引资和营收进档支持力度,有效激发“链主”企业发挥行业优势和带动作用。要在省级重点产业链中,遴选增长势头明显、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系统观念梳理不同产业链发展中的堵点断点,统筹引导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土地、能耗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链汇聚,在对上争取政策支持、安排省级重大项目和省级专项资金上优先向优势产业链倾斜。2024年一季度,要修订完善重点产业链激励方案;二季度,要完成对产业链企业相关项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省链长办、相关链长牵头单位、综改示范区、各市人民政府、链长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八)强化重点产业链系统性规划支撑。省链长办、各链长牵头单位、各市政府要完善产业链问题解决机制,会商研讨解决办法,动态更新产业链问题清单,持续跟踪问题办理进度,推动问题实质性解决;要强化重大关键性问题的解决办理,链长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产业链重大问题;特别重大问题,省链长办及时请示总链长协调解决。各链长牵头单位要于2024年1月制定本产业链2024年行动方案,明确具体推动措施;二季度,各链长牵头单位要结合本产业链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省级产业链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链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产业链工作信息和季度工作总结,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视情况制定出台产业链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链长办、各链长牵头单位、链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强化重点产业链协同性发展支撑。省链长办会同各链长牵头单位,要加强产业链规划布局,强化新兴产业链储备,2024年一季度要积极扩充重点产业链储备库;二季度再培育新增4条省级重点产业链。综改示范区、各市政府要积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紧密配套、协同发展,全年组织开展2场以上的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活动。年底前,力争重点产业链总数达到20条。(责任单位:省链长办、各链长牵头单位、综改示范区、各市政府)
(十)强化重点产业链关键性技术支撑。省科技厅、各链长牵头单位、有关部门和“链主”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链主”、链上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引导产业“链主”企业、链上骨干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以及“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产业链关键技术进行协同攻关,力争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与典型应用,全面提升产业链创新活力;依托头部企业引入细分领域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协作紧密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一季度,省科技厅要会同各链长牵头单位形成产业链关键技术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每季度要及时总结产业链关键性技术攻关成果。(省科技厅、各链长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链主”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2024年重大工作清单
2024年重大工作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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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年度任务 |
重大工作和时限进度 |
全年工作成果 |
1 |
大力推行 “政府+园区+链主”招商模式 |
向全部16条省级重点产业链推行“政府+园区+链主”招商。2024年一季度,在明确每条产业链重点招商引资承载示范开发区的基础上,印发《山西省重点产业链“政府+园区+链主”招商工作方案》。综改示范区、各市政府协同有关开发区、各“链主”企业积极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 |
力争每个招商引资承载示范开发区每年至少形成2个以上招商落地项目;综改示范区、各市每年分别形成10个以上产业链招商落地项目。 |
2 |
建立推行产业链“重大项目+链长+属地”共建模式 |
各链长牵头单位会同属地市政府编制本产业链年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清单,按“谋划类、储备类、实施类”梳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推进;为每条产业链梳理1-2个牵引性带动性强的示范性项目,请示本产业链链长推动项目实施。属地政府强化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紧扣项目建设关键环节,系统做好监测调度、动态管理、包联服务。 |
力争在5条省级重点产业链探索形成“项目+链长+属地”共建示范模式,亿元以上省重点产业链项目达到150个。 |
3 |
深度实施产业链“链主+链核+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模式 |
省链长办会同链长牵头单位,实施“链主”企业一年一评、“链核”半年一评、链上企业按季动态更新机制,三季度完成“链主”企业遴选认定工作。省链长办会同链长牵头单位,联合省有关单位,建立“链主”企业牵头,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参与的产业链协作联合体。相关“链主”企业要由主要负责人挂帅,“清单制+责任制”制定本产业链详细规划、任务书和年度任务表。 |
力争省级重点产业链企业突破45家,链上企业突破700家。5条以上的产业链形成协作联合体试点示范,并向16条产业链推行。 |
序号 |
重点年度任务 |
重大工作和时限进度 |
全年工作成果 |
4 |
健全完善产业链“链长牵头单位+园区”锻造模式 |
强化链长牵头单位与园区常态化合作。2024年,各链长牵头单位和有关园区,结合自身市级情况,定期开展日常工作对接。 |
力争在有条件的5条以上重点产业链形成“链长牵头单位+园区”锻造示范。 |
5 |
建立推行“产业链+专家”智库模式 |
各链长牵头单位要建立本产业链专家咨询组。2024年一季度,省链长办公布专家咨询组名单;2024年全年,各链长牵头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专家咨询对接活动,并视情况形成相关专家咨询报告。 |
2024年全年,各链长牵头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专家咨询对接活动,并视情况形成相关专家咨询报告。 |
6 |
探索建立“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基金”运作模式 |
探索开展基金大招商、招大商,鼓励“链主”企业与产业基金深化资本合作。 |
力争推动产业基金在省级重点产业链上发挥引导带动效应。 |
7 |
强化重点产业链精准性政策支撑 |
优化完善产业链激励政策,加大对产业链企业和项目效益指标的考量。一季度前修订完善重点产业链激励方案;二季度完成对产业链企业相关项目政策支持。 |
优化完善产业链激励政策。 |
8 |
强化重点产业链系统性规划支撑 |
各链长牵头单位要于2024年1月制定本产业链2024年行动方案,明确具体推动措施,并结合产业链发展实际情况,于二季度制定出台省级产业链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工作计划。 |
有关单位制定本年度行动方案和产业链中长期行动规划或工作计划。 |
9 |
强化重点产业链协同性发展支撑 |
着力培育新增省级重点产业链,持续开展协作配套签约活动。二季度前再培育新增4条省级重点产业链。综改示范区和各市政府全年组织开展2场以上的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活动。 |
产业链总数达到20条。力争2024年底前,重点产业链营收突破7000亿元。 |
序号 |
重点年度任务 |
重大工作和时限进度 |
全年工作成果 |
10 |
强化重点产业链关键性技术支撑 |
省科技厅、各链长牵头单位、有关部门和“链主”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重点产业链关键性技术支撑。2024年一季度形成产业链关键技术清单,并及时动态更新。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组建创新联合体,对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进行协同攻关,并及时总结有关成果。 |
力争形成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创新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