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飞地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指出,“飞地园区”重点支持以下范围产业和企业,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上述目录如有修订按最新版执行)认定的鼓励类产业,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以及东部地区转移的重点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