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泰州新能源”消息,本招标项目海陵区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废水专管工程,招标人为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经纬工程投资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金属表面处理中心废水专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以下是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地点:泰州海陵区九龙镇
2.工程规模、范围:本项目造价约300万元,施工内容为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人要求所包含的内容。
3.工期要求:50 日历天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后,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5%;
(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付至双方共同确定审定价的97%;
(4)剩余3%作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注: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且付款时均需开具增值税专票。
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无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 年 7 月- 2024 年 9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