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河北省昌黎县人民政府印发《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地块,拟征收昌黎县荒佃庄镇东腾远村村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地块,拟征收昌黎县荒佃庄镇东腾远村0.711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7115公顷(其中耕地0.1707公顷),且该项目用地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昌黎县1个区片,征收昌黎县荒佃庄镇东腾远村土地0.7115公顷位于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万元/公顷。因该项目用地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全文如下:
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昌黎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昌黎县实际,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地块,拟征收昌黎县荒佃庄镇东腾远村村北侧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华能昌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地块,拟征收昌黎县荒佃庄镇东腾远村0.711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7115公顷(其中耕地0.1707公顷),且该项目用地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相关规定,共涉及我县1个区片,征收昌黎县荒佃庄镇东腾远村土地0.7115公顷位于Ⅴ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0万元/公顷。因该项目用地无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二)社保保障措施:依据《昌黎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字〔2020〕38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落实社会保障费金额19.2105万元缴入社保资金专户。
五、其他事项
昌黎县荒佃庄镇组织补偿登记,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负责落实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