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在海洋电力业方面,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应用,研究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突破超长风电叶片、高强度齿轮箱等关键部件研发制造能力,增强运维能力建设。推进高效电池片、大尺寸组件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推动沿海光伏产业高端化发展。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太阳能海水制氢、深远海碳封存等前沿技术,打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高地,支持盐城、南通、连云港沿海的新能源等产业,积极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先期以沿海LNG接收站液态交易为试点,逐步开展江苏省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研究。规划建设连云港徐圩新区、盐城滨海港、南通通州湾综合能源基地,加快建设我省2021年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
全文如下: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23〕7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委同意,现将《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