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具体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国有企业至少拿出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以建筑屋顶、交通廊道、省级以上开发区、26个整县试点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2023年底前建立并公布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光伏资源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开发运营。项目原则上实行属地备案,支持企业自建自用、余电上网,支持企业集中连片开发并允许整合打捆为单体项目履行备案手续。电网企业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流程,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