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形成年产150GW光伏电池及组件、5GW风电整机及零部件、100GWh储能电池、5000套以上氢燃料电池装备的生产制造能力,全省规模以上新能源制造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
到2025年,全省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建成一批源网荷储、光伏建筑一体化等示范应用项目,光伏、风电累计装机规模突破4000万千瓦。
重点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钙钛矿叠层电池等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提升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跟踪系统等关键部件及低温银浆、封装胶膜等关键材料制造水平,提高智能光伏集成运维技术和管理系统定制化开发能力。支持嘉兴、金华等地加快大型光电基地和光伏装备制造一体化布局。
力争到2025年,全省能源电子产业营业收入突破7000亿元,其中光伏、储能营业收入突破5500亿元和1000亿元,光伏组件、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50GW和100GWh;建成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0家;形成年营收超百亿元企业10家,培育“链主”企业3家,打造“浙江制造”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6个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0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成为国内领先能源电子产业高地和综合应用先行区。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制造业,开辟经济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优化产业结构,支撑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