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石家庄经济发展局发布《关于开展申报四季度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申报范围为以 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装机规模 6 兆瓦及以下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需提供全部光优场区的四至范围坐标,并取得县级自规、林业等部门光优项目选址符合用地政策且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
文件指出,谋划申报符合条件的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 2023 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不具备按时并网条件的不得申报。
原文件如下:
关于开展申报四季度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石家庄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四季度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申报四季度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其他申报材料。严禁项目材料弄虚作假,严禁第三方公司介入项目跑办和申报。请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纸质材料4份,全部材料电子版1份)报我局综合一科。
联系人:张涛,电话:85096508。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四季度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