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重点整治2023 年以来我省各地对风电、光伏及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具体包括:
(一)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引入产业。
(二)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三)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项目投资主体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
(四)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