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苍南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通知,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安装需符合以下规范:
(一)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筑物上建设分布 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日照,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 厘米;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板顶端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6米,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
(二)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厘米;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