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培育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技术、新能源加储能构网型技术、发供用高比例绿色能源示范园(区)、村镇新能源微能网等示范,对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原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