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的精神,《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中电创盟【2019】1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和标准委员会讨论,确定立项二手纯电动车动力电池检测评估团体标准项目。
现根据程序要求,将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高校院所、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标准化机构参与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本次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公示期为15天(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果任何个人、单位对上述申请立项的标准有异议或者建议,请来函说明。
联系人:丁洁;手机:18612440538;邮箱:ding@itdcw.com
联系人:栾汝水;手机:13552626317;邮箱:luan@itdc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