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间,赢合科技(300457)公告,2021年3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比亚迪子公司或孙公司签订多份销售合同,合同标的为锂电池生产设备,合同金额(含税)累计达12.21亿元,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
公告显示,销售合同标的具体包括:涂布机、辊压机、模切机、分条机、辊切一体机、卷绕机、制片卷绕一体机、切叠一体机、清洗机、高速双工位极耳成型机等锂电设备。
据悉,赢合科技主要为客户提供锂电池自动化装备和服务,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国轩高科、亿纬锂能、蜂巢能源、珠海冠宇、BYD、LG新能源、中创新航、ACC等国内外一线电池企业。
今年1月份,据赢合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亿至3.3亿元,同比增长41.59%至73.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亿至3.1亿元,同比增长55.28%至9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