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为落实《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我厅组织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各盟市工信局开展了2021年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现场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能耗核查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