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有关部署要求,做好2022年度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切实推动我省电解铝企业提高能效水平,5月9日-12日,省节能中心派出第二批监察工作组,联合榆林市节能中心,赴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节能监察。
监察工作组一行首先与企业就产品生产及能耗情况进行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2021年度电解铝产量情况、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能源消耗情况、主要用能设备情况、能源计量器具情况、节能项目情况、节能管理制度体系情况等。监察过程中,监察工作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现场向企业出示了执法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并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逐一对企业相关能耗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查阅核实,核算企业各项能耗指标,指出存在问题和短板,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形成有关监察笔录和监察报告。同时,监察工作组还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进行现场实地查看,直观了解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核查有关用能设备台账,并与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加快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排放强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帮助指导企业进一步推进电解铝节能有关工作。
下一步,省节能中心将持续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节能监察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省2022年度电解铝企业节能监察工作目标任务,跟进做好本次节能监察后续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督促约束作用,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加快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全省电解铝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助力我省电解铝行业发展,狠抓节能增效,为推动我省绿色发展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