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5号)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省科技厅厅务会议审议、公示,决定同意依托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云南省绿色铝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为实验室建设提供场地、人才、政策、经费等保障,认真指导实验室编制项目合同书,并组织专家对合同书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请重点实验室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完善组织架构,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团队建设,突出重点和特色组织开展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培育期2年,从2022年6月 日起算,完成培育目标后及时向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
三、培育期内,重点实验室使用“云南省绿色铝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筹)”的名称。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验收后,正式命名为“云南省绿色铝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