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辽宁省发布《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6月30日起实施。《规范》弥补了国内尚无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不足,将有力地推进全省菱镁行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辽宁省菱镁矿资源储量30.81亿吨,占全国86.1%,排名全国第一,是辽宁省特色、优质矿种,菱镁资源和菱镁矿山企业主要集中在鞍山、营口等地,为全省优势的矿种。今年年初发布的《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自2022年起,通过绿色矿山三年建设行动,90%的菱镁类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以不同行业标准作为建设要求,早在2018年,我国发布了《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等9项行业标准的公告,标志着我国的绿色矿山建设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然而,因为菱镁矿是辽宁省的特色矿种,国家发布的9项行业标准没有有关菱镁矿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为更好地开展全省菱镁矿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辽宁省制定并出台了《菱镁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规范》由辽宁省自然资源厅提出立项计划并归口管理。为确保该规范制定实施高效开展,省自然资源厅结合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省绿色矿山考评标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赴鞍山和营口等地进行调研,全面分析总结经验,完成了《规范》的起草修改、评审论证等程序并最终发布实施,有效加快了全省菱镁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进度。
作为一项地方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发布,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六大方面全面规范引领辽宁省菱镁矿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其建设标准不低于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对全省菱镁矿山企业不断升级改造、打造绿色菱镁矿山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转载自《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