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其中提到: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天府行”“五进”等促销活动,加快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大机关公务、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探索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新能源货车应用场景。落实新能源 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充电桩单独装表入户。
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编制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重点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居住区、办公区和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新建居住社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和供电质量,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加大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密度,加快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立体停车场、智慧车场建设和装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