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广东珠海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关于《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中,《管理办法》提出,将充电设施规划设计要求的专用电表间和充电设施配建工程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对于用户来说,开发商提前规划建设专用电表间,可为充电桩报装节省时间,并且一定程度上缩短从电表到充电桩的线路距离,节省安装成本。对于物业和供电企业来说,设置专用电表间能够在源头上确保充电桩电表的集中安装和安全运行,同时也便于后期维护。
《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地下车库安装快充标准:公共建筑配建的地下汽车库如需设置快充设施,应在同一防火单元内集中区域布置;居住建筑配建的地下汽车库不应设置快充设施,如需设置应布置在地面,与地上建筑间距应不小于6米。
《管理办法》提出,鼓励充电设施各方主体为充电设施购买安全责任保险、财产险、产品责任险、火灾险等险种。
通知原文如下: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发改〔2023〕25 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珠海供电局,珠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协会,各充电设施有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