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对吉林籍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吉林籍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吉林籍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吉林籍新能源货车,分档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0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1.8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提前报废满1年(含)不足2年,补贴1.2万元/辆;提前报废满2年(含)不足4年,补贴3.5万元/辆;提前报废满4年(含)以上,补贴4.5万元/辆。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补贴2.5万元/辆。
2.重型货车:2轴补贴4.0万元/辆;3轴补贴5.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6.5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1.中型货车:补贴3.5万元/辆。
2.重型货车:2轴补贴7.0万元/辆;3轴补贴8.5万元/辆;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辆。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3.5万元/辆。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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