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振华股份(603067)发布公告称,当日,与林明珠、林旭东等6位自然人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林明珠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首能科技”)51%股权。
公告显示,振华股份拟收购标的为转让方和管理层股东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其中本次交易公司拟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1%股权,初步估值为人民币3000万元5000万元。此外,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五年内,公司还将根据厦门首能科技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收购管理层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49%股权。
据悉,截止公告日期,振华股份还没有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产能,公司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维生素K3、超细氢氧化铝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并对铬盐副产品及其他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
资料显示,厦门首能科技是1家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交通工具、储能系统、电子设备等相关领域,具备年产5000吨电解液的产能。
振华股份表示,厦门首能科技具备年产5000吨电解液的产能,在新型凝胶电解液、液流电池电解液、高效阻燃型添加剂等新能源电池的前瞻性功能材料领域已经具备了1定的技术储备和试验成果,通过收购厦门首能科技控股权,公司未来将以新能源电池核心材料为突破口,以厦门首能科技及其核心经营团队为纽带,加大铬系新材料在新能源行业的研发和拓展力度,加速产业化应用,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