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号
近期,我所收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有色金属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属冶炼产品编码规则与条码标识》标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产品标识;
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产品标识的产品可生成标准仓单。
具体产品标识如下:
新增产品标识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