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书 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安排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53号)等相关政策,优化重塑我市经济发展体系,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 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 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总书 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抓住新经济发展窗口机遇,突出市场主导、强化规范监管、促进开放合作、打造示范场景,着力创新平台经济发展业态,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平台经济,带动数字经济拓展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经过3—5年努力,全市平台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力争引进服务能力突出、商业模式成熟和影响力大的综合性平台企业5家,打造平台经济特色园区2个,在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先平台企业,平台经济发展生态进一步优化。二、培育竞争优势领域
(一)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跨境、直播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模式创新,构建“进出口并重、线上线下融合”的电商发展新格局。发挥京东(鹤壁)数字经济产业园、鹤壁在线经济产业园辐射带动能力,引入优质生态合作伙伴及产业链关联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培育直播电商共享基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与京东、阿里等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合作,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食品、消费品等产业销售渠道,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支持发展潜力大、商业模式独特、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电子商务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鹤壁海关)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电子电器、现代化工与功能性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夯实天海集团汽车线束行业“5G+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豫北虎翅工业云等项目,推进化工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细分行业、特定领域、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资源整合集聚和开放共享。持续实施“企业上云”提升行动,推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广泛上云,形成“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的融通发展氛围,带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物流平台。深入实施区域性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工程,发展“物流+”产业为主导的白寺物流园,发挥“滑浚站”高铁站融入郑州“半小时生活圈”交通优势,优化完善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业态,建设省级区域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智能仓储及城市配送快递、农副产品生鲜冷链、企业集采售后服务等专业化互联网物流服务平台,建设5G+智慧物流等行业和区域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传统物流企业向数字物流平台转变。加快发展网络货运、多式联运等物流平台,支持传统货运企业建设网络货运平台,形成集物流信息发布、在线交易、数据交换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信息服务中心。鼓励引导龙头物流企业与平台企业统筹建设物流设施,共享信息平台和运行网络。支持煤炭储配交易中心豫煤交易平台、镁交易中心等发展壮大,支持能源产品、基本工业原料和大宗农产品等领域打造跨区域商品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文化和旅游平台。鼓励建设智慧文旅大数据平台,培育一批“互联网+旅游”创新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智慧景区样板工程。加快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应用与示范,加快文旅产业项目及文博场馆智能化改造,为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高品质、一站式综合旅游服务。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创新应用,发挥红色文化、大运河文化、民俗文化等特色优势,推广“游 戏+虚拟旅游”“电 影+沉浸式体验”等数字文旅应用,发展云看展、云演出、旅游直播等模式,优化数字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实施元宇宙文旅产业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旅集团)
(五)农业服务平台。推动5G、北斗导航和遥感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中的应用,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应用软件,推进数字化平台在大田种植、设施栽培、畜禽养殖、农机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领域推广应用。搭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农业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资源的动态管理和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行业部门管理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提供便捷智能的生产生活服务。依托鹤壁农信物联、京东电商平台等互联网企业优势,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推广普及工程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惠民工程,鼓励村播、“短视频+网红”等新型营销模式,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服务新模式,完善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创新创业平台。依托科创新城,加快建设智慧岛,培育壮大河南省科学院鹤壁分院、鹤壁密码先进技术研究院、卫星产业研究院、城市数字安全研究院、曙光星云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点平台。依托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构建知识型科技服务平台,有效提升高端化科技服务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及商业模式等创新,鼓励大学生充分利用各类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打造双创升级版。鼓励平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产业研究院。争创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普惠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生活服务平台。聚焦新兴消费等领域,引导产业要素和市场整合,为城乡居民提供快速、精准、多样化服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垂直整合餐饮、外卖、家政、商超、住宿等生活服务资源,打造面向生活服务业的开放平台,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会服务新模式,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鼓励平台企业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服务业态。支持建立统一的智慧停车服务平台,整合线下碎片停车资源,提高交通服务能力与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一)优化市场准入条件。加强政策协同,依法依规清 理和规范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事项,完善审批流程和服务,加快平台经济参与者合规化进程。持续推进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推进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及时将反映平台经济新业态特征的经营范围表述纳入登记范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推动政务数据与平台数据共享。加快建设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持续优化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整合归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和各类涉企许可信息,为平台企业依法依规核验第三方资质信息提供服务保障。探索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数据交流机制,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鼓励平台企业依法依规使用公共数据从事数据加工活动。推广应用鹤壁普惠金融共享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建设典型应用场景。以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建设为突破,建设一批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消防、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示范应用场景,争创一批省级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示范场景。支持头部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围绕发展痛点堵点建设行业性平台,不断深化场景应用,形成涵盖多价值环节的平台经济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四)夯实网络基础支撑。全面加快5G基站建设步伐,统筹推进5G宏基站和室分系统建设,实现乡镇以上区域连续覆盖,打造覆盖广、速率高、体验好的5G精品网络。扩大千兆光纤宽带网络建设规模,到2024年,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千兆光纤宽带网络全面覆盖,打造千兆宽带城市名片。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规模部署,提升IPv6用户渗透率和网络流量。完善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 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防护,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水平,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争取率先在全省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依托科创新城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模型,推动数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和建设,全面推进平台应用。(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移动鹤壁分公司、联通鹤壁分公司、电信鹤壁分公司、铁塔鹤壁分公司)
(五)强化创新支撑。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对平台类信息技术研发支持力度,引导平台企业提高创新投入强度,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卫星遥感等技术研发突破。统筹各类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公共科技研发平台并给予奖励。鼓励高校院所与平台企业开展各类产学研合作,加快培养平台经济运营管理型、操作技能型应用人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加强对平台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完善平台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平台经营者应根据平台就业特点,为从业人员提供多样化商业保险保障,防范和化解 职业伤害风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培育壮大平台企业。依托科创新城、各类开发区,打造平台企业孵化器,吸引成长迅速、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入驻,给予租金补贴。支持做大骨干平台企业,在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上予以适度倾斜,积极争取省级服务业、制造业发展、市级工业高质量等专项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创新示范性强的重点平台经济企业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融媒体中心)
(八)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数字经济峰会、跨境电商大会、互联网 大会等活动,推动平台企业跨区域交流合作。鼓励、支持鹤壁市平台企业参加国内国际会展、论坛等活动,加强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合作,提高市场开拓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
四、健全监管机制
(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执 法,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金融领域监管,依法 治理支付过程中的排他或“二选一”行为。深入落实网络安全保护制 度,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严厉打击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实施算法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 度,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活动。推行数字化监管,开展平台企业信息监测、在线证据保全、在线识别、源头追溯,提供趋势性数据和预警分析支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二)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 制 度,加强对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的部门协同监管。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体系,建立监管部门间抽查检验鉴定结果互认机制,开展跨平台在线监管试点,推动各部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加强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比对,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提升信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标准体系动态调整。推动完善平台经济新业态标准体系,针对缺乏标准的重点领域,及时出台相关标准,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鼓励和引导我市平台企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机制,常态化开展平台企业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健全平台企业数据交易管理制 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
五、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全市平台经济发展统筹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落实任务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推动合力。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责任,细化政策措施,加强对平台企业的服务、监管。(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二)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相关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加大对平台项目建设、平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平台企业培育入库,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平台企业按照相关文件予以资金奖励。对首次升规入统后发展好、贡献大的平台企业,视其贡献情况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与平台企业对接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发展。鼓励种 子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参与平台企业股权融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引进优势企业。建立平台企业招商需求目录,重点对电商物流、生活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交易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平台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完善平台经济产业圈、生态圈。对新引进市域外重点平台企业,按照其年纳统数据给予奖励;当年限上商贸业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超过一定规模的规上营利性 服务业平台企业,按照我市涉企有关政策进行奖励。支持各县区结合发展实际出台针对性政策,争取平台经济头部企业在鹤设立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推进平台企业上市。畅通平台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实施上市奖补,对在境内各板块上市的企业、境 外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别按照我市涉企政策进行奖励,推动优质平台企业在境内外资本 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