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产业强市、促进经贸合作、提高消费能级、提升城市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会展产业规模,推动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我市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和创新驱动核心战略,主动对标国际标准,加快资源集聚和融合创新,不断优化会展业发展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会展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数字化水平,使会展业成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助推器”,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贡献会展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无锡会展业更加繁荣“, 会、展、节、赛、演”融合发展不断演进,体制机制持续优化,综合效益快速增长,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带动作用不断凸显,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 稳步提升,逐步形成长三角区域特色会展产业高地。——项目数量规模显著提升。到 2025 年,全年举办会展活动达到 240 场以上,展览总面积超 150 万平方米。其中,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展览 10 场以上;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览10 场以上;国际会议论坛 50 场以上;2000 人以上的专业会议 10场以上。
——市场主体加快壮大。到 2025 年,培育 2 家以上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会展集团公司,规模以上会展企业数超 15 家,引进 2 家以上国内知名会展企业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一批专 业化会展配套服务企业。
——产业会展矩阵初见成效。到 2025 年,基本实现我“市 465”现代产业集群会展活动全覆盖,形成一批与“ 465”现代产业集群高度契合的国际化、品牌化会展活动。
——集聚效应不断显现。进一步提升会展产业集聚区对产业的聚合能力,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会展产业链,打造会展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展产融合发展
1.推进会展业深度融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促进城市对外交往、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服务创新成果展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的功能,主动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和粤港澳地区会展资源,承接区域协同发展相关会展活动,深化区域交流和产业合作;积极引接顶尖科学研发平台、高端科创组织、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举办全国及区域性科产融合相关会展活动,加快推动产学研成果在锡转化落地;重点关注优势产业链及产业链细分领域,加强链接国家级、省级行业协会资源,筹划举办采购商、供应链及生态圈会议,面向海内外开展产业链招商和招才引智。加快培育一批与产业链高度契合的高层次会展活动,形成“ 会展+产业”优势叠加、相互赋能的良性发展生态。对在无锡市区举办,属于无锡重点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方向、市场化运作、符合条件的会展活动,给予最高 30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激发会展业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以全力打响“ 美食之都、购物天堂”品牌和加快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契机,充分利用会展平台激发消费潜能,积极营造消费新场景、增加市场供给,延伸服务消费。鼓励农博会、汽车展、家装节等传统消费展做大规模,提升品质,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持续办好“ 太湖购物节”系列活动,支持萌宠、国潮、咖啡、啤酒、冰淇淋等特色消费节活动,推动无锡本地品牌和老字号品牌举办嘉年华等推介活动,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结合数字经济、时尚经济、夜间经济等新兴业态,创新举办医疗美容、健康养老、文娱旅游、电子娱乐、绿色食品、花卉园艺等题材的时尚消费类展览,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大力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鼓励引入首发、首演、首赛、首展等活动,打造多元消费场景。丰富各类活动期间的住宿、餐饮、物流、娱乐等服务供给,放大消费拉动效应。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1〕59 号)、《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打“造 美食之都、购物天堂”加快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委办发〔2023〕45 号)等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会商旅文体联动发展。充分挖掘工商名城底蕴,依托文化旅游、体育竞技资源,鼓励各行业举办会议论坛及会奖旅游,承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庆演艺、体育赛事活动。推动无锡“ 国际月”暨国际赏樱周、中国(无锡)国际文化艺术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大运河非遗旅游大会、中国(无锡)徐霞客国际旅游节等品牌会展融入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知名综合体等载体。充分“ 活化”古镇、古迹、古园、古院等文旅资源,创新举办艺术节、音乐节、美术展等活动,打造沉浸式会展活动新场景。高水平举办无锡马拉松、跆拳道世锦赛、击剑亚锦赛等一批国际专业赛事,大力发展冰雪、马术、电竞、航空、水上、自行车等特色文体项目。通过培育会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良好生态,推动国际营销,加快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1〕59 号)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培育市(县)区特色会展活动。以中国(宜兴)国际陶瓷全产业链展览会、太湖(马山)生命与健康论坛、中国半导体设备年会等一批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会展项目为引领,推动各市(县)区结合自身实际,以市场化为导向,重点围绕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引进培育产业会展,融合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消费展和节庆等项目,加快培育会展品牌,构建我市“一区一品牌会展”的新格局。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各市(县)区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品牌会展项目
5.打造城市标志性品牌会展。充分发挥会展业作为城市宣传“ 扩音器”的作用,积极开展城市与会展品牌国际营销,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品牌会展项目。持续做精做强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等重点展览,加快培育太湖湾生命健康未来大会、雪浪大会、集成电路(无锡)创新发展大会、中国国际智能传播论坛、中国关务发展大会等高层次会议论坛。积极招引境内外头部企业和专家学者来锡参展参会,提升活动影响力;丰富组织活动形式,引导展示前沿技术、发布最新成果、研讨发展趋势,提升专业化水平;全力推动产业合作,搭建经贸交流平台,提高对内对外辐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
6.培育区域品牌会展。加快培育一批在长三角区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市场化会展项目。支持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电动车展览会、中国无锡太湖国际机床及智能工业装备产业博览会等知名展览提升运营能力,努力办成行业领先、国内知名的展览项目。引导长三角跨境电商交易会等新办会展项目扩大规模,鼓励专业展览与经贸交流会议相互结合,打造促进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窗口和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注产业链细分领域的专业精品展览,抢占细分领域会展新赛道,占据巩固先发优势。对在市区举办符合条件的贸易类展览,列入《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上一年度城市展览项目行业细分类别前 3 名的,给予最高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
7.汇聚国际会展资源。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产业规模和市场潜力等优势,构建协同招展体系,积极招引国际知名会展项目来我市举办。充分利用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中国会展城市 产业合作峰会、中国(无锡)会展目的地建设大会等行业交流平台,广泛接洽品牌活动主办方,集中展示服务能力,大力招引国际品牌项目落地。加强对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知名会展组织,探索同法兰克福展览、慕尼黑展览、英富曼会展等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开展机制性合作。支持国际专业展商来锡参展,对在市区举办符合条件的贸易类展览,根据其境外参展商摊位数,在基础补贴上给予分档最高上浮 10%的支持。大力支持品牌会展项目获得国内外专业机构认证,对在市区举办符合条件的贸易类展览,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给予最高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市区举办符合条件的专业性国际会议,列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的,给予最高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外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
(三)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
8.培育国内知名会展集团。遵循产业发展需求,以国内知名会展集团为标杆,加快打造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会展集团。鼓励我市头部会展企业与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机构通过交叉持股、合作办展、项目托管等多种方式展开深度合作,推进资源整合与重组,加快向集招展引会、项目开发、场馆运营、会展延伸服务于一体的会展全产业链综合企业转型。鼓励头部会展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开展多元化经营,围绕“ 会、展、节、赛、演”,积极向会展业上下游开拓市场,承接申办国际大型巡回项目、开发培育自办项目。支持我市知名会展机构获取国际专业机构认证,对首次获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注册成为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会员、国际展览与项目协会(IAEE)会员的,分别给予最高 20 万元、15 万元、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会展企业,按照《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1〕59 号)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文广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
9.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强化会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完善策划、设计、广告、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会展配套产业,带动链上产业一体发展。支持我市会展企业提升市场营销、组织策划、主场服务、商务接待等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成为国家级会展项目服务商;鼓励我市会展骨干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承接市外会展项目,输出本地品牌会展,提高业内知名度。积极招引国际性机构、国际展览公司、国内会展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或组建合资公司,鼓励知名会展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经营机构,根据其经营情况,按照市级现行相关政策予以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0.加强会展人才引育。坚持引进、培养、提升、交流相结合,进一步壮大会展人才队伍,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面向全球会展业邀请一批国内外知名会展组织、机构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行业专家担任我市会展业发展顾问。鼓励有关企业和院校加大人才招引,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会展专业人才,按规定享受现有人才政策待遇。支持市内有关院校与国内外高校合作,提升人才培训层次,开展特色化、订制化教学。推进设立专项培训和奖励基金,鼓励本地会展人才参加高层次培训或前往会展业发达地区深造。依托长三角会展联盟资源,推进与国内会展名城、会展名馆、会展名企开展人才交流,拓宽人才成长路径。对符合“ 太湖人才计划”条件的会展人才或团队,按规定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
(四)完善会展基础设施配套
11.打造会展产业集聚区。充分借鉴“ 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发展模式,以国内一流会展集聚区为目标,加快培育以国际会议中心和国际博览中心为核心的无锡会展产业集聚区,大力支持无锡国际会展产业园建设。鼓励各市(县)区加强联动,协同发展会展业,共同打造长三角区域领先会展目的地。打造项目引育平台,集聚特色场馆和配套设施资源,招引培育一批高层次会议、展览、节庆、赛事、演艺等项目,支持申办世界级、国家级重大展会及赛事活动。打造资源汇聚平台,全面提升集聚区金融、商务、信息、科技、现代物流等功能,吸引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会展机构、企业总部、产业资本和高端会展人才落地。打造创新孵化平台,鼓励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在会展业的创新运用,推进数字展厅、线上展会等数字会展新基建。加快推动会展产业集聚区和国际会展产业园建设成为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服务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太湖新城集团〕
12.提升场馆服务配套。坚持数字化、融合化、品质化发展,加快提升场馆及配套设施的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推进智慧场馆建设,引入数字化管理体系,为会展活动汇集的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流提供更优解决方案。优化交通体系,提升市内各主要交通枢纽至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博览中心、新体中心等会展场馆的通达便捷性,为大型会展举办期间多向汇集的人流、车流提供合理的通行方案。完善商贸服务配套,加快主要会展场馆周边的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引入高品质餐饮和商贸企业,为参会人员提供便利的同时带动“ 食、宿、行、游、购、娱”等消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文旅集团、市太湖新城集团〕
13.规划新场馆建设。发挥大型会展场馆在支撑项目举办、促进产业发展、拉动城市投资、优化城区功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空间梯次合理、功能定位准确、互为协同补充的会展场馆新格局,提升在长三角区域内的竞争力和辐射力。启动新建区位合理、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大型专业展馆,提升我市大型专业会展场馆的服务能力,满足承接大型专业展览活动的空间需求。支持江阴市、宜兴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规划本区域会展设施功能区,完善相关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优化会展营商环境
14.优化政策扶持体系。持续放大各项政策措施的杠杆作用,形成会展业发展政策叠加效应。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重点会展项目、会展主体以及会展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市(县)区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会展业相关促进措施,激发招引会展项目、培育会展品牌的动力。加大对会展业的金融支持,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会展服务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会展产业创投基金,支持会展资源整合、品牌会展孵化。〔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5.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与公安、财政、城管、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与会展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为重点品牌会展和新引进会展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以“ 锡企服务平台”为总入口,为会展项目和会展企业在政策咨询、备案审批、安全保障、交通协调、资金申报等方面提供“ 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压缩会展活动各环节审批审核时限。加强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丰富服务供给,促进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展览场馆、会展服务商之间的联动协调。对符合条件的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分档择优给予最高 30 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6.完善会展行业统计。建立科学规范的会展业统计口径,加强会展备案管理和统计监测,完善会展统计指标体系。强化会展统计工作,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相关信息的有效归集,做到会展活动应统尽统。探索开展大会展统计,将演艺、赛事等活动纳入会展统计范围。逐步健全会展产业的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运用机制,提升数据分析运用能力,加快实现会展数据定期有分析,阶段有成果。〔责任单位:市贸促会(会展办)、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7.加强行业监管与规范。密切关注会展活动中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会展活动的知识产权统筹协调保护工作,加强信用体系监督和动态检查督促。推进会展业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应用,推进发展“ 绿色会展”,促进会展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会展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会展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发挥会展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协调功能,统筹协调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精准定位,科学谋划制定与会展业相关的各项政策和工作方案,一体推进全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协同配合
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同,加紧落实各项促进、服务和保障措施。发挥好会展企业、行业协会、专家智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效开展行业分析、政策咨询、标准研究、人才培育、供需对接、信息咨询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三)统筹城市营销
将会展营销纳入城市整体宣传体系,统筹资源举办城市推介会。密切与主流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平台的对接,持续推广会展环境,提高对重点会展活动的宣传力度。支持会展企业与视频平台合作,广泛拓展受众群体。本意见由市政府负责解释,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贸促会(会展办)、市财政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同类政策按照“ 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