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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畜水产品检验技术研究院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二)项目

2023-1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23-69
2、项目名称:河南省农畜水产品检验技术研究院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二)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4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3****** 河南省农畜水产品检验技术研究院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专用设备购置(二) 2400*** 24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数量(套、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
1 1-1 高效液相色谱仪 详见采购需求 1 见“注1” 见“注2” 240.00
1-2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1-3 高效液相色谱仪 2
1-4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1-5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1-6 冰箱 1
1-7 冰柜 1
注:1.交货期:自合同签定日起15日内。
2.交货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91号河南省农畜水产品检验技术研究院16楼。
(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质保期:本次采购的所有仪器设备质保期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如仪器设备厂家规定的质保期长于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质保期按实际规定期限执行。
(4)本次采购包预算(元)和包最高限价(元)均为产品含税价格,不接受免税报价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hn***zy***.***c***m)
3.方式:网上下载。凭单位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6。本项目采用远程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谈判会议,谈判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终报价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na***.***g***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购网***(www.ccgp.gov.cn)】;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8、按预算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向成交人收到。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量保证期(质保期)结束。
10、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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