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3-186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漯河市儿童医院)5#、6#、7#楼装修改造强电工程(二次)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621,488.53元 | |||||||||||||||
最高限价:1**1488.5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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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二类多层民用公共建筑,主体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主体使用年限为50年。本次改造范围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漯河市儿童医院5、6、7号楼 ,改造建筑面积约 5**7.67平方米。 2.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项目地点: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4.工期: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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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和 “*******”网站(www.***********)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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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3年12月15日 至 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漯河市民之家五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ps***://gg***zy***.***d***j.lu***he***.***g***v.cn/bi***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磋商公告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5.代理服务费 5.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5.2.收取标准:参照豫招协【2**3】002号文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上优惠30%。 5.3收取金额: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