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新建制剂车间 项目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以廊开管投内资备〔2**3〕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自有用地 3**7.89 平方米新建冻干生产车间以及配套的库房、空压机房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1**74.95 平方米。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开发区百合道9号。计划开工日期:2**4年3月1日至2**5年5月31日,工期457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控制价:5**1.6**78万元(大写:伍仟叁佰捌拾壹万陆仟伍佰捌拾柒元捌角)。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壹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①具有2**1或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2年至2**3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③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3-12-15 09:00至2**3-12-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4-01-0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 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 】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he***eb***.***c***m)、*************(ht***tp***://***w***w.he***pr***.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