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602-0**08
项目名称:丹东市金山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50,310,500.00元
最高限价:50,310,500.00元
限价及权重: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5**1.05万元 。
采购需求:采购人经过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公开招标选取社会资本方,待社会资本方中标后采购人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中标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运营维护、移交工作。经营内容包括金山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通过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回投资和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污水经处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6)一级 A标准(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0年, 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算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ps***://***w***w.cr***na***.***g***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ht***tp***://***w***w.cc***gp***.***g***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相关约束: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3)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分别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按报名先后顺序,以先报名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2月5日8:00时至2024年2月9日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4年2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线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可加密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