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锂电设备及零部件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莞市南城区西平明致商厦八楼B8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4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GX-CG2**4-001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锂电设备及零部件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6**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
采购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标的数量 |
服务地点 |
新能源汽车锂电设备及零部件项目监理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一项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2.1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责任期为40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16个月(自采购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投标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1)财务报表;2)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事业单位财务报表;4)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5)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6)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承诺书;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书;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谈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4年03月12日 至 2**4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明致商厦八楼B810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4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六楼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4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六楼企石镇招投标服务所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