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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1163.7万元 嵩山实验室2#楼机房建设项目

2024-04-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4-244
2、项目名称:嵩山实验室2#楼机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637,700.00元
最高限价:1**37**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40**8-1 嵩山实验室2#楼机房建设项目 1**37**0 1**37**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嵩山实验室计划建设116个4kW IT机柜,满足到2**5年的科研机房需求,以及相关配套建设的电源工程、空调工程、装修工程等机房基础设施。本次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约1**8㎡。包含机房一、机房二、电力电池室(具体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2.交付(完工)期: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机房二、电力电池室的建设;
②机房一具备进场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
③利旧工程具备拆卸搬迁条件后10日历天内完成搬迁和安装,并按采购人要求交付完毕。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部、工信部及河南省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及规定。
5.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清单、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5.质 保 期:项目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专业部门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一年。
设备及硬件产品质保期以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为准,由原厂供应商提供原厂质保。在设备质保期内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进行设备及硬件产品的质保行为。设备及硬件产品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要求的,质保期同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专业部门之日起)。
5.6.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采购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6]125号)和豫财购[2**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www.***********)查询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留存归档。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即同一采购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4年04月29日 至 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hn***zy***.***n***t/)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9〕18号);
9.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10.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3]002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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