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书编码:XJ2**40**494
一、项目及标段名称:可可盖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选煤厂原煤及产品储运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直流屏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自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份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或盖章页,应能体现出供货范围。
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同一制造商不得授权多家经销商,否则视为无效授权;
请各报价单位严格按照响应文件资格要求谨慎提交资料。若各报价单位资料提供不足导致报价单位报名审核不通过,我方不予承担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参加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费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需提供金额为设备总价款20%的收据);
2.乙方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甲方对设备进行到货验收,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设备到货款审批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设备款;
3.单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调试验收单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20%的设备款(乙方需提供调试验收单、收据);
4.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设备款(乙方需提供收据);
5.待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10%的设备款(乙方需提供收据);
6.其余10%作为质保金,稳定运行至质保期1年满后,甲方收到乙方收款收据、甲方项目部出具的质保金验收单后,一次付清(乙方需提供质保金验收单、收据)。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六、交货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小纪汗镇可可盖矿井及选煤厂项目西部工业场地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电子版从中煤易购平台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编辑为1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自己公司名称,含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通过中煤易购平台上传,经审查报名通过后即可参与本采购项目询价。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相关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提前上传至中煤易购平台。
响应文件要求:电子版文件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版PDF格式文件一份,可编辑格式文件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命名要求如图,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如大于100Mb可分为:**文件1,**文件2)。
逾期递交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九、保证金:
人民币零元(¥0元)。如无保证金,以下条款不适用。
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转账须备注询价编号。
保证金汇款账户:
户 名: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6**01**52**05**04**3
十、异议和投诉
1、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进行书面答复。
2、投诉。除询价文件外,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合规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