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3〕3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越溪街道木林路1号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71.43m2,其中最大单体3#厂房建筑面积为3**12.08㎡,地下1**83.51㎡。最大建筑高度69.55m,最大单跨9m,最高层数13层,合同估算价约3**32.14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N3**50**30**00**80**001 |
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 |
土建和安装、智能化、供配电、大型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室外亮化照明、室外水电、道路、雨污水、海绵、景观、绿化、围墙等 |
3**32.14 |
/ |
1**5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1-04-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万元及以上并且地下室基坑围护采用SMW工法桩的房屋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准。若上述材料不能证明地下室基坑围护采用SMW工法桩的,须提供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单位须上传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2]2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4-07-03 00:00至2**4-07-09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4-07-16 09: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sz***jy***.***c***m.cn: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