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河镇刘家河村村级光伏发电项目 ************************(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4年07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Y2**40**2-015
项目名称:刘家河镇刘家河村村级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1**3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3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刘家河镇刘家河村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新建60KW光伏电站一座。(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4年07月08日 至 2**4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4年07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五、开启
时间:2**4年07月1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通过现场领取的方式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