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FZB-2**40**148
项目名称:船用自动气象仪及观测配件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船用自动气象仪及观测配件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4年07月10日 至 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报名或邮箱投递至1**27**822@qq.com
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报名或邮箱投递至1**27**822@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4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4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4、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供应商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单位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5、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开标过程尽量采取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3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确认递交形式。否则导致磋商响应文件不能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季女士 电话:15988760017
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