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4-680 | ||||||||||||||||
2、项目名称:牧原实验室色谱分析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00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为了满足牧原实验室建设需要,需采购气相色谱仪1台,液相色谱仪1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台。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包1: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包2: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5.4、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6、 质保期:包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包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8、 核心产品为:包1:超高效液相色谱仪; 包2: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规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信用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cre***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www.***********)】。投标人在磋商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其信用查询再次核对的权利。 3.2、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4年07月12日 至 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使用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完成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hn***zy***.***n***t)”网,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hn***zy***.***n***t)”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四)-3【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7)>的通知》(国统字〔2**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2]1**0号、发改价格[2**3]857号和发改价格[2**1]534号文件所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缴纳方式:转账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