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3〕6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3〕1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乃庙金矿采矿权上部及深部勘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杜尔伯特街14号
二、受让人
名称: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四子王旗白乃庙苏木所在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0**97**11**374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子王旗宏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乃庙金矿采矿权上部及深部勘查
勘查矿种:金矿
地理位置: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白音朝克图镇
面积:0.6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2°29′58.317″ | 42°13′50.520″ |
2 | 112°30′33.721″ | 42°13′50.943″ |
3 | 112°30′33.726″ | 42°13′39.556″ |
4 | 112°30′20.552″ | 42°13′39.567″ |
5 | 112°30′08.414″ | 42°13′09.245″ |
6 | 112°29′52.269″ | 42°13′27.892″ |
7 | 0 | 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态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前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3〕6号)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4年09月03日至2**4年09月18日
对本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 单位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杜尔伯特街14号联系电话:15247400741 传真:0**4-8**6264
六、其他内容
深部勘查坐标范围与采矿证坐标范围有误差的,以采矿证坐标范围为准。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乌兰察布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本公示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