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阳电子信息科技产业园(项目名称)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襄阳电子信息科技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4〕6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长期借款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南漳县,北侧临近建设大道,南侧临近涌清大道,东侧紧邻凯骑大道。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885.51m2(约239.8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2**866.82m2, 其中,1#厂房1**87.3m2、2#厂房1**69.46m2、3# 厂房2**70.64m2、4# 厂房2**46.25m2、5#厂房2**47.63m2、6# 厂房2**70.64m2、7# 厂房2**46.25m2、8#厂房 1**64.84m2、9#厂房1**64.84m2、10#厂房1**22.44m2、11#厂房1**73.98m2、12# 倒班宿舍4**4.78m2、13# 倒班宿舍4**4.78m2、14# 倒班宿舍4**1.75m2、15# 倒班宿舍3**2.46m2、16#倒班宿舍4**1.75m2、17#宿舍楼747.96m2、18#宿舍楼747.96m2、19#宿舍楼747.96m2、20#高低压配电房275.4m2、21#低压配电房128m2、22#配电房390.4m2、综合办公楼1**39 .01m2、门房2 ( 西侧)20.74m2、门房3(北侧)9.6m2;容积率1.48;建筑密度37.13%;绿化率14.98%;规划机动车停车位500个。建设内容:11栋厂房、1栋综合楼、8栋倒班宿舍、3栋配套用房、1座地下设备用房、2座门卫房,配套建设园区道路、给排水、暖通、电力电信、照明、绿化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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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建筑工程试验检测规范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见证取样类、地基基础类、主体结构类、设备安装类、室内环境类、建筑节能类、材料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人防检测及其他未列明的检测项等,以及项目所需的各项检测、监测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检测、监测报告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4-08-08 合同估算价:7**8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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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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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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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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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其他:质量目标:合格,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湖北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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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2 家(含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企业资质之一:(1)未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3〕1 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资质证书的范围包含:地基基础、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建筑节能、设备安装、室内环境。(2)已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3〕1 号)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 6项专项资质。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1年度、2**2 年度和 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责令停业;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 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⑥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①—⑥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⑦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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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网址:ht***tp***://jy***zx***.xi***ng***.***g***v.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4年9月19日至2**4年9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 人需随时关注“******”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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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ps***://***w***w.hb***pt***.cn)、**********(网址:ht***tp***://jy***zx***.xi***ng***.***g***v.cn/)上发布。南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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