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00**02**02**8
二、项目名称:科研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大道一段9号1栋1单元201号
998,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教学仪器
科研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批)
998,200.00
998,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蓉生、陈远顺、王丹、郝劲波、林吉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大道一段9号1栋1单元201号 | 998,200.0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教学仪器 | 科研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1(批) | 998,200.00 | 998,200.00 |
裴蓉生、陈远顺、王丹、郝劲波、林吉辉(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品目:教学仪器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028-8**23**1、028-8**23**9、028-8**23**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采购计划号:5**00**42**20**47**8[2**4]0**82;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